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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貸新北雙溪信貸涉掏空大同17億 林蔚山二審重判8年

土信貸台南龍崎土信貸4 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 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,受友人周雲楠力邀投資通達國際,但經營不佳,10年之間讓大同及子公司尚資損失17億元,被控觸犯證交法加重背信等罪,板橋地方法院原判刑4年6月,但高等法院昨天改判重刑8年。高院指出,被告林蔚山在本案共觸犯公司法、刑法背信罪、證交法,其犯罪所得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,處有期徒刑8年,併科罰金新臺幣3億元,罰金如易服勞役,以罰金總額與1年之日數,比例折算。高院表示,由於前兩項罪名得易科罰金,而且是二審確定罪項,因此高院宣判後,即告定讞。但證交法加重背信罪是三審確定案件,被告林蔚山此部分犯行,仍可上訴最高法院。同時,確定判決時,再合併定應執行刑。另外,被告周雲楠觸犯8項罪名,除觸犯銀行法第125條之3詐欺銀行,其犯罪所得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罪,處有期徒刑5年,以及共同觸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填製不實罪,處有期徒刑1年2月,減為有期徒刑7月等兩罪仍可上訴三審外,其餘6項罪名均被判刑6月以下得易科罰金確定。高院改判重刑理支票貼現~各家銀行中小企業貸款利率比較推薦由是,上市公司集大眾資金為社會公器,不是個人私有財產;而通達則是林蔚山個人投資的公司,與大同集團無關。但林蔚山將大同及子公司尚資的資金借給通達,甚至最後還由尚資以1元併購通達且擔任其連帶保證人,使得大同母子公司,在94及95年度利益輸送通達逾3億元,最後導致大同公司在96及99年度內共損失高達17億元,嚴重損害大同股東及投資人權益。

新聞來源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40814000167-2602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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